教务处是在校长和分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实施的职能部门。负责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籍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实验室建设与实践教学管理、质量工程以及教学改革、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师范生培养等工作。
教务处内设机构:教务科、实践科、学科与专业建设科、教学改革与质量管理科、教师教育发展科、综合科。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和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负责制定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教学专项规划、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工作总结。
三、依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意见,组织做好新增专业的论证、审批和申报工作。
四、负责制定各类教学建设方案、办法、细则等,组织二级学院开展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教学信息化建设等教学建设工作。
五、负责研究、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指导意见,并组织二级学院开展编制和评审;审核人才培养方案异动等。
六、负责制订学校“专升本”工作方案及指导二级学院落实实施人才培养工作。
七、负责全校学生学籍管理,毕业学生资格审核及学士学位授予等工作。
八、负责学校的教学研究、教学建设、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提升和教学评价等工作。组织二级学院落实教学计划、编制校历、制定教学进程计划、安排教学任务、调配教室、编制课表、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负责组织学校各类考试(继续教育除外)及成绩管理工作,组织学生选课与学分对接。
九、负责组织二级学院实施各类实践教学,及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科技能竞赛活动。
十、制定并完善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指导二级学院强化教学管理;协同督评办开展各类教学评估和检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障教学质量。
十一、负责开展教学改革与研究。推进教学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和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式与方法、人才培养评价等各类教学改革;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申报,进行项目管理;培育教学成果奖,组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评审。
十二、负责学校师范专业建设和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学校教师和师范生的教学技能比赛以及师范生教师资格证认定管理等工作。
十三、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负责学校各类教学材料的收集、归档。
十五、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