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6-1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195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教师评学

和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工作安排,本学期的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定于第16至第18周(613日至627)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方式

本学期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统一在网上进行。需要进行纸质问卷抽样评教的单位,可自行组织开展。

二、时间安排

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工作同时进行。第16周周四(613日)10:00开放评学评教系统,第18周周四(627日)16:00关闭评学评教系统。

三、具体内容

(一)教师评学工作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在“信息查询”模块下的“教学质量评价”中,对所任教班级的学习情况进行如实评价。

(二)学生评教工作

本学期有课程学习任务的在校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在“教学质量评价”模块中,对本学期所学全部课程进行如实评价。

四、相关要求

1.教师评学和学生评教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了解学风教风状况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请各二级院(部)认真组织,及时通知到位,积极作好评教评学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评价工作。

2.教师评学是教师的基本教学任务之一。凡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包括内聘、外聘、特聘、兼职教师),须对所任教各班级的学生整体学习情况进行逐一评价。请参评教师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态度,对所任教各班级的学习情况作出全面评价。

3.学生评教是学生的学习任务之一。凡本学期有课程学习任务的在校学生,须对每门所学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否则将无法录入未评价课程的个人学习成绩。另外,评教信息属保密信息,所有任课教师均无权查阅参评学生的评价信息。请同学们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教。

4.请各二级院(部)在74日前,进入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汇总评学评教结果,并将这两项工作的最后汇总表及工作情况分析(或工作小结)报送至教务处2-14办公室(联系人:裴亮,电话:42460751,纸质材料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须附上相应的电子版材料。

5.请做好评学评教中各项材料的归档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19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