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集中性实践教学
活动检查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规范管理,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项整改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集中性实践教学活动(认知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教育见习、教育研习、教育实习)专项检查及验收,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8月26日—9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2019-2020学年集中性实践教学活动相关材料。
三、检查内容
(一)完整性检查
包括前期组织动员、中期管理监督、后期总结交流等环节。涵盖各学院组织安排、管理细则、工作指南、评分标准、各类统计表格、总结分析等全过程材料。
(二)一致性检查
各类实习大纲、各类统计表格、实习计划、实习安排表、实习实训计划审批表、学生认知实习报告、专业实习报告、成绩单、毕业(教育)实习手册、安全责任书、实习承诺书、实习接收函、实习指导教师手册等信息的一致性。
(三)规范性检查
各环节符合学校文件规范和学院相关细则要求,依据重人科〔2015〕21号《关于印发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办法的通知》、重人科〔202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标准执行。
四、检查流程
(一)学院检查
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家组,组织二级学院专家开展学院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实习指导教师和每一个实习学生。检查完成后申请学校检查组验收。
(二)学校检查组验收
申请验收检查当天,学校检查组随机抽查。检查完成后将检查信息反馈二级学院,做好后续安排工作。
(三)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由教务处及评建办组成,具体人员随机抽取。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梳理2019-2020学年各类实习开展情况,于8月30日前将《2019-2020学年度集中性实践教学活动情况统计表》报教务处。
(二)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校合格评估整改工作,深入领会合格评估“重在建设”在问题整改阶段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评估和整改是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校突出特色、内涵发展的良好机遇,力争通过本轮整改工作,对学校实习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改进和提升,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
(三)各二级学院要对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要明确工作任务与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开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联系人:罗佳 电话:4246525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