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23  作者: 来源:  浏览量:1014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考核范围及方式

各二级学院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均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课程性质进行考试或考查。课程考核应以学生课堂考勤、平时作业、期中成绩、期末考核等为依据确定成绩考试科目期末考核方式原则上为闭卷考试。

二、课程考核工作安排

课程期末考核工作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推进表》(附件1)。

(一)命题阶段

 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按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考试工作管理细则》(重人科〔20135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通识必修课考


试试题及专业课考试试题由二级学院审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签字的纸质试题以及电子稿送交教务处。

(二)课程考试阶段

201971-12日为全校通识必修课课程和专业课程考试阶段。通识必修课课程考核方式见附件2

1. 通识必修课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时间,由公共教学部所在二级学院承担命题任务;参考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考场、监考教师、巡考人员安排等具体考务工作;思政理论课重修专场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监考教师、巡考等考务工作。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3

2. 专业课程考试。由二级学院负责命题、安排考场、组织考务工作等。各二级学院考试时间安排请于201961日前报教务处备案,考试时间安排经审核后方可执行。

三、课程考核工作基本要求

(一)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

各二级学院应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风考纪,重视考风建设教育。在学生自主复习期间召开学生动员会,认真组织学习《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考试工作管理细则》(重人科〔201355号)等文件,严格考试纪律,教育学生诚信参考。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课程考核正常进行

各二级学院应召开考务工作会议,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考试工作管理细则》等文件,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 加强管理,严把试题保密关。各二级学院一定要对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等工作环节严加监控,只能在开考前30分钟左右分发试卷到监考教师手中。如发生泄漏或变相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变换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2. 严格监考。各二级学院必须提前将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考场地点准确通知到监考教师和学生。监考人员应按照(重人科〔201355号)文件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自始至终维持好考场秩序。

3. 加强督考、巡考工作。校级督考、巡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二级学院督考、巡考工作由二级学院组织。

四、成绩评定与管理工作基本要求

(一)成绩评定与复核

1.评阅试卷应当公平、公正、科学、准确,坚持以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依据,做到评判合理,评分有据。

2.评阅试卷的具体要求按照《重庆人文科技学院试卷评阅工作规范》(重人科教函〔201774号)规定执行

3.阅卷后要进行复核,发现漏评、漏记或统分、登分错误,应及时更正。在试卷或成绩记载表上进行修改时,阅卷教师应在修改处签名。

(二)试卷检查

阅卷结束后,阅卷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登录工作,认真填写课程考试成绩分析表。各二级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试卷进行全面整理、检查,经核查试卷,确属教师统分有误,需更正成绩的,可提出成绩变更申请。成绩变更程序另行文件通知。

(三)成绩提交与发布时间(如系统更换,提交程序另行通知)

1. 成绩登录系统将在201971924:00关闭,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提交工作,逾期将按学校相关管理文件规定处理。

任课教师于2019719日前将教务系统无名字但参加了考试的学生(包括重修学生)电子成绩汇总表发送至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汇总后于720日前交教务处。纸质成绩汇总表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教师随试卷交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教学秘书复核后交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领导签字审核,于开学第二周内报教务处。

2. 学生于2019720日上午12:00后方可进入教务系统查询本人成绩。学生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教务系统查询本期所修课程的总评成绩,教务系统无法查询的,学生应及时联系辅导员和学院教学秘书,查询成绩。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要认真复习,准备补考。

3. 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教务处、二级学院应组织学生进行学期补考。各二级学院须在开学后第三周内将审核并签字后的补(缓)考成绩汇总表(含纸质和电子文档)送交教务处备案登录。各二级学院应按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警示和降级清查工作。

(四)期末考试成绩记载表的保管

纸质学生成绩的记载表应打印一式三份,一份由任课教师留存,一份交学生所在院(部)保存,一份交教务处备案。各二级学院须于下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将成绩记载表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五)违规处理

1. 对未能按时报送学生成绩的教师或管理人员,由所在院(部)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教务处进行复核,报学校审定。

2.对擅自更改学生成绩,或因成绩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 1.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日程推进表

 2.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通识必修课课程考核方式

 3.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通识必修课考试时间安排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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